公司种类
有限责任合伙企业(LLP)
让业主可以灵活地以合伙企业的形式经营,但同时又拥有像私人有限公司一样的独立法律身份。这意味着,LLP被视为一个法人团体,具有独立于其合伙人的法律人格。有限责任合伙可永久延续,即是说,有限责任合伙的合伙人有任何变动,都不会影响其存在、权利或法律责任。
有限责任合伙能够以其名义起诉及被起诉,以其名义取得和持有财产。以其名义从事法人团体可以合法进行的行为和处理事务。
有限合伙企业(LP)
其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有限合伙人。有限合伙企业不是一个独立于合伙人的法律实体,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被起诉或拥有财产。个人或公司可以成为LP的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。普通合伙人对LP的行为负责,并对LP的所有债务和义务负责。有限合伙人只要不参与LP的管理,就不对LP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超出其商定出资额的责任。
合伙企业
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2至20名合伙人拥有的企业。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定义如下:它不是一个独立于合伙人的法律实体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和损失承担责任。它可以以合伙人的名义起诉或被起诉。
独资企业
独资企业是一个可以由个人、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拥有和控制的企业。企业中没有合伙人。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可以定义如下:它不是一个独立于企业主的法律实体。企业主承担无限责任(即企业主对独资企业的所有债务和损失负责)。它可以以业主的名义起诉或被起诉。
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代表处
这是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一个代表机构。代表处可以进行市场调研或者协调工作,但是不能从事商业活动。
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分公司
海外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分公司,这个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延伸。分公司结构可以让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公司,迅速有效地发展到其他国家或者地区。这种模式是指,主体公司在新加坡成立一个分支机构,在法律上是一体的。
分公司适用于有意在海外拓展市场的基建公司,在海外竞标的工程公司(需要用到主体公司的项目案例和资质),大型企业海外运维中心等,总公司对分公司负有无限责任。
豁免私人公司
豁免私人公司是私人有限公司的一种,其股东不得超过20个,并且股份不可由机构持有。豁免私人公司需准备未审计财务报告,亦称会计师编辑报告,以提交给年度股东大会(AGMs)及进行ACRA备案。
公司
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包括私人有限公司和公共有限公司。股东不超过50个,可注册私人有限公司,而股东超过50个,则注册公共有限公司。私人有限公司是新加坡最常见和最广泛使用的企业形式,它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。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。子公司也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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